更新时间:2020-06-15
新增一项自助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功能。
驾驶人可以自主选择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或者通过交管12123平台备案非本人名下的机动车。
备案以后可以处理自备案之日起发生的有记分且单笔罚款不超过200元的交通违法行为。
通过交管12123自助绑定非本人机动车需要填写机动车号牌种类、号牌号码、发动机号后6位,与车主关系等信息
上传三张照片,一张是本人手持身份证明的头部照片。
一张是车主手持身份证明与待绑定机动车行驶证的头部照片
第三张是本人身份证明、车主身份证明及待绑定机动车行驶证放置在一起的照片。
通过手机短信验证被绑定机动车在平台注册时使用的手机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