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0-02-13
一、办事说明:
电动自行车应当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在本市道路上行驶,在本市申请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应当是列入本市公布的《北京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的产品。(通过微信可快速查询你的车辆是否在目录中,只需输入商标名称或车辆型号即可一键查询,具体见文末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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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办理流程:
1、电动车所有人应当自购车之日起15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现场交验车辆,并提交相关材料。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申请登记的电动自行车进行查验。
3、车辆在产品目录内且申请材料齐全有效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当场登记并免费发放电动自行车行驶证、号牌;不在产品目录内的,发放临时标识。
三、办理材料:
申请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交验车辆并提交下列资料:
(一)《非机动车登记申请表》;
(二)电动自行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
(三)电动自行车合格证明;
(四)电动自行车购车凭证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