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13
第一步:手机下载登录“穗好办”APP;
第二步:在首页找到“办事”,点击进入“办事”业务办理页面,如下图所示;
第三步:在页面中找到“医保”业务,如下图所示;
第四步:在【办事服务】页面中找到“城乡居民医保停保减员”,如下图所示;
第五步:选择人员类别,然后填写个人信息并选择退保原因,按照页面提示点击提交即可,如下图所示;
年度中途,符合中途参保特定情形的城乡居民,可在当年度内办理当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中途参保手续:
(1)终止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关系的人员;
(2)广州市行政区域外转入广州市各类学校全日制就读的学生;
(3)新出生婴儿;
(4)新迁入户人员;
(5)新增的医疗救助对象;
(6)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确认需在当年度内缴费参保的其他人员。
a.停止享受公费医疗人员
b.复学、留学回国的学生
c.春季入学新生
d.退伍、复员、转业军人
e.刑满释放和解除强制戒毒人员
f.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g.其他人员(经审核予以批准为准)